南充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關于下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開展南充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下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及崗位
詳見附件2和附件3。
二、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人員范圍
1. 川渝兩地各級黨政群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2. 川渝兩地各級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3. 中央在川渝兩地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在編在崗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二)基本條件
1. 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選調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選調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報考者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專業更名導致所學專業與選調專業名稱不同,但確屬同一專業的可報名(由報考者自行提供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印發的專業更名文件等證明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兩年以上人員,且近兩年年度考核(含試用期)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并符合《南充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調)動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凡涉及年限(如年齡、最低服務年限、其他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5年12月15日。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尚處于任職試用期內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通過公開招聘試用期未滿的,不約定試用期或試用期滿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3)尚在國家、四川省或重慶市規定最低服務年限內的。
(4)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在機關工作不滿5年的(含試用期)。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續性等不宜流(調)動的。
(6)人事檔案中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以及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8)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應當回避的。
(9)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 報名
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
(1)報名時間: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南充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603室(地址:南充市順慶區濱江北路三段112號)。
2. 資格審查
報名時同步進行資格審查,須帶上以下資料:
(1)《南充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下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2份,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和組織人事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
(2)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張。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4)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有學位要求的)。
(5)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須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6)近兩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7)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者須如實填寫《報考信息表》,并對以上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全負責。以上復印件均須加蓋材料提供單位公章。每人限報1個崗位,請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
3. 崗位調整。筆試開考比例(有效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的人數之比)不低于3:1。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取消情況在選調公告發布網站向社會公布。
4. 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南充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電話通知領取準考證,報考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現場領取。報考者未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有效身份證件包括有效期限內的居民身份證、社會卡(含照片)、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
四、考試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所有成績的計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1. 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為《綜合知識》1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的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試當天,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適時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南充市人事考試中心”專欄公布。此次筆試設置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報考人員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2. 面試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和選調名額,按3:1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3:1的崗位,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通知書領取由南充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電話通知。考生未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出現的空缺名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1)面試方式及分值。面試方式及面試主要范圍見附件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簽到候考。
簽到時,上述證件不齊備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簽到候考的作放棄面試資格處理。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本次選調所有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個選調環節。報考者面試缺考或放棄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
(3)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3. 考試總成績公布
各科考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南充市人事考試中心”專欄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排名。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選調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影響體檢人員取舍的,則以面試成績高的為體檢人員,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二)體檢標準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如有殘疾應聘人員進入體檢環節,對殘疾類別相應體檢項目或標準適當放寬,以能否正常履職作為參考標準。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選調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并在選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另行通知。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作自動棄權處理且責任自負。
(四)復檢及遞補
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用人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由選調單位或主管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文件規定執行。由選調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選調單位及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調人員,并在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南充市人事考試中心”專欄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調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報考單位、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報考者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辦理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選調單位及主管部門將擬調人員名單按人事管理權限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動。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南充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調)動實施辦法(試行)》(南人社發〔2024〕4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特別提示
1. 本次選調的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時候、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試、選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選調人員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選調程序。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須經考察復核和審核確認的結果確定。
2. 本次選調人員調動后,一律以選調單位重新確定的聘用崗位等級為準,并按此享受工資待遇。
3. 本次選調單位及主管部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 請報考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5. 本公告由南充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負責解釋。
南充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咨詢電話:0817-2254161。
監督電話:0817-2819998。
附件:
1. 南充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下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
2. 南充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下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單位基本情況一覽表
3. 南充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下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4. 南充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下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面試方式及主要范圍一覽表
南充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2025年12月11日
原標題:南充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關于下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10867.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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