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阿壩州錄用王開燕同志為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四川省2014年從工人農民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公告》規定,王開燕同志經筆試、面試、體檢(因懷孕待檢X光片,現已合格)、考察、公示等程序,符合擬錄用條件,批準錄用為公務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新錄用公務員,從報到之日起,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否則不得辭職,未經單位報請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調離或參加其他機關公務員考試。
二、新錄用公務員,從報到之日起,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并辦理公務員登記手續,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任職定級事宜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部《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執行。
三、新錄用公務員于2015年7月27日上午9:00持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及畢業證,到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報到。新錄用的人員超過規定時間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被錄用為公務員的,由錄用單位從新錄用人員報到之日起15日內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新錄用人員檔案不在報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的,自報到之日起30日內到個人檔案管理部門辦理調檔手續。
六、其他未盡事宜,按《四川省2014年從工人農民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公告》執行。
原標題:關于錄用王開燕同志為公務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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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7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