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檢察機關招錄專業性較強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我市檢察機關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天津市檢察機關2015年招錄專業性較強公務員實施方案》,市委組織部將組織實施招錄2015年全市檢察機關專業性較強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招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符合職位要求的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和中國刑警學院應屆畢業生。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4月3日至1997年4月3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國家公務員考試成績85分以上;
9.網絡安全與執法專業,適合男性。
報考考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二、招考職位查詢與報名
(一)招考職位查詢
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招考簡章》。報考人員從2015年4月2日開始,通過天津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www.tj.jcy.gov.cn)和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警學院就業信息網查詢。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天津市人民檢察院聯系。
(二)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報名方式進行,4月7日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需填寫報名表,將報名表電子版通過電子郵箱發送至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報名表連同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復印件一并交就業指導部門。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每個職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考計劃數之比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能等額開考。考生確定報考后非經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同意不得改報其他職位。
三、考試
考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
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均在4月15日進行,地點在天津市檢察官學院(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學府路930號)。
考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錄用。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以考試成績由高到底排序,按各職位招考人數與進入體檢人數之比為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
考試成績計算方法為:總成績=國家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0%。
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職位錄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國家公務員考試成績高者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
體檢和考察工作按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執行。
五、公示
天津市檢察院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上報市委組織部。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天。
特別提示:
天津市檢察機關招錄專業性較強公務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專業技能測試不發布考試大綱,也不發布考試范圍。
考務咨詢電話:022-28708063
監督電話:022-83609411
電子郵箱:tjjcygbc@126.com
附件:
2015年4月
(責任編輯:李明)

